新政策办理进浙施工备案,省外施工企业进浙备案录入指南
新政策办理进浙施工备案,省外施工企业进浙备案录入指南
哪些是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指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在,针对这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经对进浙备案事项进行了一些调整。
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系统中操作,办理进浙备案。所以审核结果发放的平台特不相同。
省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
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通过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对外发布。
取消延续备案、变更备案和重新备案,保留手次备案(企业备案)。企业备案不再设置有效期限。
企业资质信息(企业名称、资质类别、等级、有效期等)内容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企业进浙备案。办理完成后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到相应平台系统对外发布,不再发放备案证书。
企业基本信息录入,都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内容:营业执照信息、资质信息(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法人承诺书、驻浙负责人信息(需上传驻浙负责人法人授权 委托书,)、联系人信息、驻浙办公 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施工企业需录入,上传安全生产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其中法人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都有固定的格式,需要注意。
人员信息录 入,通过个人刷脸认证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入库。注册人员信息 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取,其他管理人员信息 由企业自行录入,并上传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 件(待相关数据可从证书发放部门获取后予以取消上传)。企业对录入的人员信息及其附件材料真实性承诺
没有时间办理,不会操作,资料不清楚是否准备齐全,都可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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