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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进浙备案的登记要求

发布:2020-08-12 11:41,更新:2024-11-22 07:10

外省企业进浙备案的登记要求

对于外省市企业办理进浙备案浙江省厅有哪些要求呢?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呢?需要去现场办理吗?

1、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公场地有什么要求?

 

  省外企业入浙备案办公场地要求以备案单位名义承租的房屋(商住均可),且地点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系统上报时请提供驻浙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和相应的产权证明。

 

2、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人员要求?

 

  省外企业入浙备案无人员限定,企业可以自行根据业务情况备案注册类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职称人员请在备案完成后前往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遗失?

 

  入浙备案证明遗失的,请企业开具遗失补办申请报告(格式自拟),前往原发证地领取新证。

 

 4、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身份证如何读取?

 

  若企业已取得身份证阅读仪可自行读取入浙人员身份证信息,请在备案信息初审通过后携带企业材料附件至现场核验即可。若企业未取得身份证阅读仪,请在备案信息初审通过后携带企业材料附件、驻浙业务负责人及入浙注册人员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核验。

7、省外企业入浙备案申报流程

 

若企业持有企业资质。办理入浙备案请登录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携带相关原件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核验。

更多办理进浙备案的问题请咨询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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