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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备案网上办理的操作事项,进浙备案变化须知

发布:2020-05-04 17:08,更新:2024-05-04 07:10

进浙备案网上办理的操作事项,进浙备案变化须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开放有序的浙江市场环境,自2020年1月15日起,对省外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入浙备案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网上办理流程

(一)首次备案办理

  省外企业在平台上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和注册人员信息报送后,注册并登陆法人账号,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我省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等原件扫描件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备案证明(电子版)。

二、备案材料要求

 1、执照,资质、安全许可证。

  (一)企业驻我省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上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取消纸质版备案证明,启用电子版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有效期与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先于企业资质到期的,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我们可以办理外省建筑企业进京备案,进冀备案,进苏备案,进浙备案,进新疆备案,入辽备案,入晋备案,进山东备案,进豫备案,全国各省企业备案,有需要的都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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